山东淄博男子在离婚后发现儿子并非亲生,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在此前持续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当事男子姜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5月他的堂嫂起诉他的堂哥和他的前妻,表示姜先生此前与前妻购买的房子实则是堂哥用婚内财产为姜先生前妻购置,最后法院将该房子以调解的方式判给了堂嫂。姜先生得知此事后,坚持认为房子是由自己和前妻出资购买,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调解协议,该案于去年9月在桓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6月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姜先生处获悉,该案已于日前一审宣判。“对方未再进行上诉。”
据记者获取到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姜先生的堂嫂王某要求确认姜先生堂哥姜某与姜先生前妻李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由姜先生大儿子大姜协助王某与姜某办理桓台县未来城一处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而该处房产系李某与姜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购买时间在王某所主张的姜某赠与李某花山府第房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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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案件中,姜先生提出撤销其与李某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恒生未来城房产赠与大姜的约定条款等诉讼请求,并申请法院查封了该房产。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本案所涉各关联案件的起因及审理情况,李某、大姜在明知桓台县未来城房产争议正在诉讼中、且该房产处于查封状态的情形下,与王某针对该房产达成“于2025年7月4日前协助王某办理过户至王某名下”的调解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之规定。
另综合本案所涉各关联案件的起因及审理情况,另一案件尚未审结、尚未对案涉房产权益作出认定的情形下,李某、大姜与王某针对桓台县未来城房产达成“于2025年7月4日前协助王某办理过户至王某名下”的调解协议,影响了姜先生民事权益救济程序的正常进行。法院判决撤销桓台县人民法院另一案件的民事调解书。
另据记者获取到的姜先生起诉否认亲子关系一案的判决书也显示,2014年2月,李某生育次子小姜。后因一名男性案外人将名下房屋面积高达265平方米、市场价格300万元左右的房产一套无故赠送给李某生育的次子小姜,导致姜先生内心确认小姜非自己的亲生孩子,并由此与李某经常发生争吵,双方于2023年5月协议离婚。庭审中,李某、小姜对案外人赠送小姜房产的原因未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也未能提交案外人与小姜不存在亲子关系而自愿赠送小姜房屋的证据。
据本报此前报道,去年上半年姜先生得知,其堂嫂在5月份起诉了他的堂哥和前妻,“堂兄嫂在今年1月离婚,后来我堂嫂认为我与前妻2019年在县城购置的房产是由我堂哥为我前妻出资购买的,于是起诉了他们,要求归还堂嫂和堂哥的婚内财产。”
姜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后他的堂嫂和前妻于6月在法院完成调解,法院把姜先生此前过户给大儿子的房产调解给其堂嫂。“我发现这个官司,完全是无中生有,当时我所有收入都转给了妻子,明明是我和前妻一起出钱在县城买的房子。所以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结果。”
据姜先生收到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姜先生表示,他的堂哥确实赠与前妻一套200多平的房子,但位置是在张店区,并非他这套位于桓台县城的房子。“堂嫂要起诉也应该是要另一套房子,起诉前我想和他们解决此事也联系不上。这次开庭我的诉求就是撤销调解书。”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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