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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离职证明盖什么章?

2023-05-08 13:30:31 来源:法律网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盖什么章

离职证明应当盖公章。

我国现行法律上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关键词: 解除劳动证明 劳动仲裁 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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