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收取所谓的好处费事件偶有发生,比如谁帮谁办了一件事,拿了多少好处费;我委托他人处理一些事,并给了一些费用;某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帮一些人办事收取费用等等都属于“好处费”的范畴。那么收取好处费违法吗?
一、好处费属于不当利得型,举个例子,前两年笔者办理了一个案件,简要陈述案例:小王在一次聚会中给小李透漏,其小区内有一套房子售价150万元,如果小李购买该房子,小王可以活动关系只要出130万元就能够得此房,但是需要给小王10万元的好处费,小李一想最后便宜10万元还可以,后来小李在小王的帮助下如约住进了该房子,但迟迟不能与房子的所有权人交易并办理过户手续,小王也不见踪影。后小李将小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因小王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小李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判决小王将10万元返还给小李。法律条文:《民法典》985条。
二、好处费属于居间服务报酬,举个例子,小明想买房子,与小红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小红找到小明需求的房子并达成交易,则向小红支付10万元,那么如果小红完成合同约定,小明就必须向小红支付10万元的好处费,即居间服务报酬。法律条文:《民法典》963条。
三、好处费属于行贿受贿型,举个例子,老吴的儿子小吴犯罪被捕,老吴给检察官送了10万元的好处费,希望检察官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法律条文:《刑法》385条、389条。
四、好处费属于帮助他人犯罪型,举个例子,小张对小赵说用其银行卡转账,每转一笔给小赵200元好处费,小赵欣然答应,但殊不知小张利用小赵的银行卡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诈骗。法律条文:《刑法》266条。
当中间人拿好处费是否犯法?
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没有公务员身份,或者说没有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做买卖中间人收取好处费,就是不犯法的,否则就是犯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