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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扣车! 社旗县法院强制执行促履行

2025-02-12 18:28:3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喂,杨法官,被执行人赵某现在家中,你们快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社旗某公司在拨通了执行法官的号码后焦急地说道。2月10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一鹤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迅速奔赴现场,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进行拘传,并对担保车辆进行扣押,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8月,社旗某公司与赵某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赵某因承包某工程购买社旗某公司混凝土。合同签订后,社旗某公司组织供货。完工后,赵某仅支付了10万元货款,剩余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社旗某公司遂诉至法院。经社旗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欠款22.2万元分期履行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赵某未按期履行欠款,社旗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赵某履行了3.4万元欠款,并由其妻子名下车辆做为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欠款于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完毕。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赵某仅履行了5万元,剩余欠款未按期履行。当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赵某时,发现被执行人电话关机,人也不见踪影。2月10日,执行法官在接到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后,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对担保车辆进行现场扣押。到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反复对赵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赵某着急了起来,积极筹款,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剩余欠款愿意用砂石以物抵债,案件执行和解。

“执行和解”不是被执行人拖延执行的手段,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仍然可以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包括限高、纳失、拘传;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唯有正确面对法院执行,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方案,按时履行才是正道。(供稿:焦典范)

关键词: 拘传扣车 社旗县法院 强制执行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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